朝阳市公安局以规范警务助推“四项建设”

06.07.2015  16:34

  2013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立足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按照省厅加强规范警务建设要求,围绕队伍管理、执法办案、警务保障、日常勤务等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管理思路,注重源头治理,实施标本兼治,极大地改善了警务运行质态,有效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规范体制运行,清除干扰因素。结合朝阳公安实情,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理顺体制关系、创新运行方式,清除干扰掣肘因素,明确市局为实战兼指导机关、直属分局是基层实战“大派出所”的职能定位。创新警辅管理体制,先后出台5部管理办法,使警辅队伍建设走上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轨道。

  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任务。规范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明晰事权划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对全市机构设置进行撤、并、改、立、核。规范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落实“一岗双责”等制度。出台《派出所规范警务工作指导意见》,为派出所定职能、定职责、定目标。

  规范政务秩序,科学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党委会、局务会、局长例会、局长办公会“四会议事”制度,明确议事原则、范围、时间和参加人员,公开会议内容接受民警监督。健全完善办公、办文、办会、指挥、考核、网管、宣传发声、请示报告和信息报送等政令“一体化”统一运转制度,落实上级转变作风相关规定。

  规范执法办案,促进公平正义。按照法治至臻警务运行模式,着眼于“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目标,强化执法权力运行控制。建立自训、轮训、送训、网训、考训、局校研训等多元化执法培训体系,实现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的正规化。高标准完成全市159个执法办案场所、577个功能室的精细化执法场所建设,获得全省公安机关基础建设优质工程奖。

  规范勤务运行,增强实战能力。创新勤务模式,实现了合成作战常态化。成功打造了动态巡防模式、盘查堵控模式、交通勤务模式、派出所勤务模式、消防联勤模式等多种实战勤务模式,勤务实战化取得明显效果。

  规范队伍建设,激发民警活力。瞄准队伍正规化建设方向,按照“打防管控服建”功能归类调整各级党委班子分工,培养专家型、专业型领导干部;完善训练基地建设,建立民警“训历”管理系统,把“训历”与民警个人成长进步紧密挂钩。实施朝阳公安品牌战略,扩大典型的培养和选树工作。统筹宣传载体建设,办好“三网两微”和搭建朝阳公安宣传“四大板块”,弘扬队伍正能量。坚持依法待警,做实10项惠警举措。同时,推行“督察无处不在,检查随时就来”的飞行检查督察模式,确保队伍懂规矩、守纪律。

  经过两年时间的探索和实践,经过全警共同努力,提高了全警制度执行力、执法公信力和公安影响力,初步实现了“执法办案标准化、日常勤务流程化、警务保障精细化、队伍管理正规化”的目标。仅2014年,全市全年刑事立案、受理治安案件,同比过去3年均值分别下降24%和16.5%;刑事案件破案率39.4%,同比过去3年均值增长4.3%。成功侦破央批“4.14”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特别是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11.26”公案,抓获10个团伙175人,追缴文物1168件,取得了建国以来文物犯罪案件侦破,历史价值最厚重、打击效果最明显的“全国之最”和追缴国家一、二级文物数量,抓获和批捕犯罪嫌疑人数量“三个全国第一”。两年来,全市获公安部层面的先进荣誉、先进典型3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