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农机局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达标自查工作

29.09.2016  17:42


    
  按照关于转发省审改办《关于开展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达标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市农机局对本部门在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行政许可流程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情况
  1、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市农机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1项。设定依据主要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第42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市农机局已制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布。
  2、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取消农业机械驾驶证费用后,市农机局及时调整收费额度,并向社会公开。
  3、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编码管理
  已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二)行政许可流程管理情况
  1、流程类型。市农机局行政许可流程为单一审批流程。主要由市农机局授权市农机监理所执行。
  2、流程环节。市农机局行政许事项流程为“受理申请—窗口审查材料—考试—窗口核发驾驶证”。市农机监理所工作人员受理县(市)区农机培训部门上报的档案资料。目前面对的主要是铁岭县、开原市和西丰县3个农机培训学校的考试申请。受理对象相对固定、熟悉,受理申请均为一次性收清所有资料。依据农业部令第42、72号,受理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安排考试。实践工作中,一般在受理申请15个工作日后安排考试。在审查环节,主要是是受理申请后,安排专人审核相关档案,并根据相关档案制作考试档案。此项工作结束后,通知各县(市)区农机培训学校具体考试日期。考试后,对考试合格的,按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
  3、流程梳理和优化。市农机局制作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一次性告知单,明确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部门、所需要件、审批环节、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对所有的环节已经做到最优最简。
  (三)行政许可服务与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情况
  实行信息公开制。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在办公场所公开。市农机局办理驾驶证核发业务已进驻市政府一站式服务中心,在中心设有农机业务办理窗口,安排2名工作人员,接受服务中心管理,并严格按照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实行了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顶岗补位制、服务承诺制、文明服务制。
  (四)监督检查评价情况
  市农机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日常监督以市政府一站式服务中心为主,采用现场巡查、电子监察相结合方式。市农机局做为主管机关实许不定期抽查方式。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主要是服务态度、办理效率,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办理超时等情况。对工作人员的评价也市行政服务中心为主,采取每月一评、每季度一评和年终总评的方式。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着往返办公的问题。因市民服务中心办公场所限制,相关纸质档案无档进入服务中心,在办证、补证工作中需要查阅驾驶人原始档案时,需要在服务中心与市农机监理所之间往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下一步,市农机局将进一步探索网上办公方式,制作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更加方便申请人。适时增加制证设备,提高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素质能力,使其一专多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