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农机局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

29.07.2015  11:41

自今年首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办以来,鞍山市农机局多措并举,有力的推动了农机补贴工作规范、阳光、有序和高效开展。截至7月24日,国家农机补贴金额已使用2951.27万元,购置各种补贴农机具达2298台。

一是明确补贴范围。2015-2017年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范围由2014年175个品目压缩到137个品目,同时取消自选品目。今后三年对粮食生产机具设备实施普惠制,实行普惠制共7大类、20小类、49个品目;实行非普惠制共9个大类、17个小类、40个品目。

二是规范补贴程序。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较比往年相比有七个方面明显变化,其中实施程序变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将原来的“全价购机”改为“自主购机”,并全面实施先购机、后申请补贴原则,突显了农民购机的自主性和便民高效性。

三是严格补贴监管。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全面履行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责任,按照补贴机具核实规范,制定核实工作细则,开展机具核实。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严肃查处,主动向社会公布情况,并视情况抄送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