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补助资金全额到位

29.01.2015  19:40

  2014年12月31日,经主管农业市长审批后,市财政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到了各区、县(市),这就意味着全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验收及补助工作全面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从去年11月5日开始,历经半个多月时间,由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2014年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在区、县(市)农经部门、财政部门初验上报,市级复核基础上,最终确定对6家AAA级、27家AA级、17家以奖代补项目、69家贷款贴息项目等共计119家农民合作社和39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给予扶持,发放补贴资金共计921.36万元。


  今年,我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验收工作,重点把握了三个环节。一是严格遵循程序。从申报、初审、评审到实地考核,每个环节都明确了组织实施程序,明确了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明确了考评标准,保证了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由原来区、县(市)农经部门差额验收上报,调整为等额上报;由原来市级对区、县(市)上报项目逐一验收,调整为按比例复核。通过两个调整既下放了权利,也强化了各级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三是注重优中选优。在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评审、复核各环节中,各级部门能够依据“验收细则”,认真遴选,切实把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发展后劲足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真正让想干事,能干事的新型主体尝到甜头。


  截止11月末,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4540家,带动约27万农户。家庭农场发展到215家,比去年增加了172家。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成部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对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