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19.08.2016  22:35



为切实做好“8.18”强降雨工作,依据《葫芦岛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8月18日11时起,启动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截止到18日20时,全市平均降水量57毫米,各县市区平均降水量:绥中县平均降水量57毫米,兴城市平均降水量55毫米,建昌县平均降水量48毫米,连山区平均降水量67毫米,龙港区平均降水量68毫米,南票区平均降水量67毫米。全市最大降水量100毫米(建昌药王庙),各县市区最大降水量:绥中县最大降水量94毫米(李家),兴城市最大降水量72毫米(碱厂),连山区最大降水量76毫米(山神庙),龙港区最大降水量94毫米(市气象局),南票区最大降水量82毫米(虹螺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