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妇联大力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

26.11.2015  11:54

  11月25日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上午,市妇联与振安区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和博阳、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美艳、宫莹深入到楼房镇大集开展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宣传活动,通过知识测答、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辽宁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及反家暴相关知识,营造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结合我国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和省公安厅、省妇联制定《辽宁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丹东市妇联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三八维权周期间,市妇联在全市启动“妇女百场法律知识讲座”活动,组织中天、万鹏、日成等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深入到各社区(村),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重点,开展法律讲座和咨询服务活动。丹东日报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宣传报道了我市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各国反家庭暴力法。

  《辽宁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出台以后,市妇联又按照省妇联的要求,认真部署,上下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宣传月活动。市妇联积极联系主流媒体宣传造势。丹东日报于10月20日和11月16日分别以《我省试行家暴告诫制度——对家暴坚决说“不”》和《我省出台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两篇文章,宣传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主要内容,宣传妇联和公安系统处置家庭暴力投诉的主要职责、工作规范。各县(市)区及乡(镇)街妇联也通过与当地媒体合作和制作宣传条幅、宣传板,举办培训班和知识测答,利用电子屏幕滚动传播等方式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

  据统计,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宣传月期间,全市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0份,设立电子屏幕49块,制作展示板34块,悬挂宣传条幅 45个,扩大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在全社会的知晓率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