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刘英伟被“双开”

25.11.2015  08:27

  日前,抚顺市纪委对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刘英伟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11月24日,记者从抚顺市纪委了解到,抚顺市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刘英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刘英伟在担任市委党校副校长、市粮食局局长、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及新抚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区长等职务期间,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