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局严格监管保障民生优化服务促进发展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25.03.2017  03:17

民惟邦本,食为民生。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更是民心。食品药品产业是“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传统民生产业,对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和现实意义。

按照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保障全市人民食品药品安全为己任,以助推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核心,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理顺严格监管与主动服务、严格执法与人文关怀、严格履职与失职追责“三个关系”,在依法依规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的刚性监管过程中,更加倡导服务意识、更加强化换位思考、更加体现引导扶持,全力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和食品药品产业市场竞争力,为沈阳全面振兴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一、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有效缩短行政审批时限。牢固树立“审批就是服务”的理念,制定完善了服务规范、现场检查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提升审批工作规范化水平。创新许可审批模式,改串联为并联,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时,对于同时经营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等项目,实行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审查、一次性现场检查,并统一发放经营许可;在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核发、变更、注销等审批事项时,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及自愿原则,实行两个审批事项同时申报、一并受理、一并审批。2016年12月以来,累计精简审批要件142件,减少46.2%,压缩审批时限40%,有效提高了为企业办事、办证效率;累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619件,实现了100%按时限、无差错办结。特别是针对大型国际连锁企业集中换证、药品连锁企业办证程序繁琐等问题,通过一站式审查、现场发放许可、实行事先承诺等创新举措,主动破解企业在行政审批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提高行政审批实效。同时,深入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综合帮扶提升工程,重点加大对全市1000家经营面积在150m2以下小型餐饮单位的“放管服”工作力度,加大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力度,推进企业持证合法规范经营。

二、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充分发挥沈阳食品检验所专业、规范、权威、公正的突出优势,以满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公开服务指南、规范办理程序,设立了24小时咨询值守电话,并实行午间休息时段及法定假日期间不间断受理的延时受理服务。由于检验机构位于沈北新区,为方便企业办事,我局主动扩大受理工作范围,设立了市内收样点,开辟了网上受理专栏,通过与物流快递公司合作的方式,及时接收企业邮寄样品并累计免费邮寄检验报告300余份,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食品检验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积极申请成为沈阳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对于申请获得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的众多企业,设立绿色通道并可用补贴券抵充相应检验费用,有效减少企业负担。同时,强化延伸服务,累计为我市5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免费开展产品出厂检验技术培训等多种专业化培训,进一步优化和提升食品检验工作服务质量。

三、提升举报投诉服务质量,高效解决百姓各类诉求。以“五心服务、三优标准”为主题,立足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升级改造硬件设施,建立信息管理平台,优化完善工作流程,强化办理跟踪督导,切实提升举报投诉接待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别是推动实施了举报投诉受理延时服务和法定节假日不间断受理制度,将原先法定工作时段人工受理、其他时段电话录音受理的工作模式调整为每日早8:30至晚9:00全部人工受理(含法定节假日,午间不休息),及时受理解答百姓咨询和投诉举报。同时,建立了5个工作日内回访制度,并将国家规定的60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进行压缩,调整为15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复诉求人。2016年12月以来,累计受理各类食品药品咨询及投诉举报2615件,按时办复率为100%、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高效快捷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严格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主线,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40余项执法制度和执法监督制度进行补充修订,重新编制了《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切实规范行政权力。制定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及“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在监督检查前,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企业,并经部门负责领导审核登记;在监督检查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和行政执法证件,按照监督检查清单,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并在30日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查询。2016年12月以来,累计在局政务网站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5批次,涉及企业20家,切实提升了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五、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感”、“获得感”双提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起草制定了《沈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建共享食品安全公共环境的实施意见》并先后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按照“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标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提升规范化建设、餐饮业食品治理安全规范管理提升等八大工程,重点加大“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三小治理力度,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开放日”、示范单位现场体验以及“我为创城点赞”、“我是主角”、“我在现场”等系列主题活动,全市累计设立食品安全社区科普站63个,进社区289次、企业4874次、学校120次、乡村189次,举办食品安全讲座187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开展新闻报道48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0余项。2017年1月2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标题为“沈阳多措并举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建小作坊档案 派协管员进村”的经验报道,对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