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局印发工作方案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7.08.2017  19: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省局相关工作部署,逐步提高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进一步推进重点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先期确定了64家食品生产、销售、餐饮企业为首批重点企业,2017年予以重点推进。在此基础上,逐年增加重点实施企业,确定年度重点实施企业名单,逐步推动丹东市食品企业全面提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要求企业重点制度落实到位,包括企业食品安全组织管理制度、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企业进货管理及记录制度、企业原材料及产品贮存制度、企业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制度、企业产品检验制度、企业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企业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等。通过制度的落实,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同时,随着省局重点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信息管理系统的建成,丹东市局将组织企业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培训。各级监管人员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下大力气,下实功夫,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进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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