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重拳出击打击非法回收药品

09.05.2017  00:51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流通秩序,鞍山市食药监局针对部分药品零售、使用单位为降低成本,从非法渠道购入“回收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经营者,保持对“回收药品”违法行为持续打击的高压态势,维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近年来,部分药品零售、使用单位为取得价格优势,低价从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导致部分药品在流通环节脱离监管视线,无法追溯来源,存储条件达不到要求,质量得不到保障,并且存在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的重大风险隐患。本次专项整治以进口药品、合资药品、需低温冷藏的药品为重点,通过检查进货票据与实物的数量、批号、规格是否一致,检查药品购进、销售数量是否平衡等手段,核实药品采购渠道的合法性。对存疑的发票、随货同行单发函协查,对问题严重的药品,及时抽样检验。

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现28家经营、使用单位存在药品采购验收环节无专人负责、进货票据管理混乱等问题,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跟踪监督整改。对无法说明部分药品来源的6家零售药店,依法立案查处,已结案3起,没收“回收药品”200余盒。岫岩1家零售药店从非法渠道采购的药品,经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为假药,鞍山局已依法吊销该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处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罚,同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在严厉打击“回收药品”销售末端的同时,深挖上游来源,只有割断上游供应链,才能从源头扼制非法回收药品愈演愈烈的趋势。为此鞍山局在打击零售环节“回收药品”的同时,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深挖药品来源,已将目前掌握的情况通报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将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大对“回收药品”销售链条的查处力度,彻底净化药品流通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