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工商局营造“三大环境”服务盘锦经济发展新常态

16.05.2016  05:17

年初以来,盘锦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着力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等为重点,抓住工商主责主业,创新信用监管及综合执法手段,全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效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新常态。

一、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双告知”的信息化,促进市场主体信息的共享应用。一是依法有序下放权限。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本级需保留的权限外,其他所有审批权、监管权全部下放到县区,做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放权和指导同步到位。二是提升注册登记便利化。按照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适时推进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企业住所登记改革,落实“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支持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创新企业信用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失信惩戒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盘锦市放宽市场准入严格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计划》,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一是推行“双随机”制度。建立和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随机抽查执法行为,加强随机抽查结果的公示和运用。认真完成规定比例的不定向抽查和针对年报信息失真问题的定向抽查,促进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二是依托大数据强化监管。不断推进和继续完善工商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平台的建设,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实现“以信用促监管、以信息强监管”。不断加大数据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信息数据的规范、及时、准确。

三、构建社会共治维权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深入推进12315“五进”工程为重点,推动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新格局。大力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店”认定工作,继续引导经营者落实“首问负责”“赔偿先付”“无理由退货”等制度,通过培育区域、行业示范典型,带动并认定一批“放心消费一条街”“放心消费景区”。一是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以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商品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维权活动,加大对网购退货、售后维修等服务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对银行、电信、供电、供水、供暖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消费评议活动。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促进执法与维权一体化。二是开展多元化消费教育引导。依托基层消费维权联络站开展消费维权咨询活动,采取组织“消费教育大讲堂”、建立“消费教育基地”等有效形式,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充分运用媒体,加大对商品抽检结果、查办消费侵权案件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维权工作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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