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全市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1.01.2016  17:19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辽食药监餐发〔2015〕175号)精神,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关于转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抚食药监发〔2015〕122号),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学校食堂为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情况、餐饮证照是否齐全、原料进货是否索证索票、是否做到生、熟食分开、餐具是否洗消及保洁是否操作规范、督促学校做好留样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市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执法车辆30台次,覆盖全市68所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家。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没有办理变更手续,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有悬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个别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到期未办理新证;个别学校餐具消毒存在问题,存在化学残留可能;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建立完整进货台账,食堂管理人员进货查验意识淡薄;食品处理区堆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杂物等问题进行处理。

下一步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将做好开学前监督指导,继续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监督,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