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总建立劳动关系失信黑名单制度

30.06.2016  14:37


  在劳动关系方面守信登红榜、失信上黑榜,这是大连市总工会6月起开始推行的一项新制度。市总工会专门出台了《大连市总工会建立企业劳动关系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目的是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通过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的奖励和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
  劳动关系守信红榜标准,主要包括进入《辽宁省劳动关系信用信息系统》评分达标3A且评分排名前50名,经各级工会确认的企业、事业单位;市总工会机关各业务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和产业工会确认推荐的企业、事业单位;受到市级以上劳动关系相关表彰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纳入守信红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将被列入劳动关系失信“黑名单”: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群体性劳动违法案件、上访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侵害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不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不依法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不建立职代会制度或职代会名存实亡、不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
  该项制度要求: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市总工会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人负责;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市总工会各部门以及产业工会要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在信息采集、信息交换、信息上报等环节做好衔接,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三是建立工作制度,对纳入“劳动关系守信红榜”和“劳动关系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将集中报送至市信用中心,并依托“信用大连”网,统一向社会发布;四是健全奖惩机制,市总工会将在市信用办的牵头下,与各相关单位对守信主体实施联合激励、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