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总落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10.11.2015  16:18


  为深入学习贯彻《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全面做好2016年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11月6日,锦州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的贯彻落实《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培训班在锦州职工大讲堂拉开帷幕。市人社局副局长常城作开班动员讲话,市总工会副主席左丽雅和市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就开展集体协商和召开职代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共有来自各县(市)区总工会、人社局、重点企业的200余人参加。
  本次培训是在《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即将正式实施、全市全面部署2016年集体协商工作的关键时刻举办的,对于建立协商机制、规范协商行为,形成协商合力,促进2016年集体协商工作依法、平和、理性、有序进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常城在讲话中指出,举办这次培训既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需要,也是推进集体协商制度,提高协商质量,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需要。要求大家要结合自身工作岗位,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带着目标学,带着任务学,努力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