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5个月…… (六)

01.06.2016  09:27

  2015年12月22日,沈阳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抗霾攻坚”环保大会,部署了2016年“抗霾攻坚”工作方案,总结了2015年蓝天行动成果,吹响了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的冲锋号。

  现在,5个月过去了,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都做了些什么?有哪些进展?让我们追寻时间的脚步回头去看一看。

  大东区  将燃煤锅炉整治纳入绩效考核

  大东区“抗霾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到5月25日,大东区共拆除燃煤“小锅炉”38家48台。这是5月30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大东分局了解到的消息。

  4月12日上午,沈阳市组织召开“抗霾攻坚”工作调度会后,大东区按照要求,对照《2016年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与大东区签订的“抗霾攻坚”行动目标责任状,大东区政府负责人当天下午即召开区长调度会,听取环保分局、区房产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区“抗霾攻坚”行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各相关部门有打赢燃煤锅炉整治歼灭战的勇气,也要有做好燃煤锅炉整治持久战的耐心,并结合大东区实际情况部署落实“抗霾攻坚”行动工作。

  燃煤锅炉整治纳入绩效考核

  大东区政府对全区“抗霾攻坚”工作负全责,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22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东环保分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构建了“政府全面负责、环保统一监督、各部门依法履职”的工作格局。

  领导小组分别于4月12日、4月15日和4月17日先后三次召开大东区“抗霾攻坚”工作调度会,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分析“抗霾攻坚”行动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例会制度,协调解决问题。建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推进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集相关委办局领导开会。通报工作进展,协调困难问题。

  二是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考核。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将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燃煤锅炉整治施行责任制

  在行动中,大东区制定了《大东区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大东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抗霾攻坚”行动和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责任分工。

  根据《2016年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大东区各相关部门的职能,明确“抗霾攻坚”各项工作职责,确定由区属22个部门和14个街道办事处负责完成“抗霾攻坚”行动28项工作任务。

  大东环保分局举全区之力,历时5个月,调查摸清全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分布、数量、锅炉型号、蒸吨容量及用途和企业改造意向等信息,并建立了相关明细台账;根据行业类别,明确燃煤锅炉拆除责任分工,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由环保分局负责,社会化供暖锅炉由区房产局负责,第三产业服务类行业的锅炉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沈工业集团锅炉由区经信局负责,养老院及墓园锅炉由区民政局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锅炉由燃煤锅炉所有单位负责,公安大东分局、行政执法大东分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供电大东分公司、水务集团大东营业分公司配合。

  大东区在具体行动中,研究制定了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机制,针对第三产业和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成立以责任部门为主,由环保、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确定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联络人。建立“周报告、月通报、月例会”制度。4月20日,大东环保分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燃煤锅炉整治有关政策、环保法律、排放标准、政府通告等内容培训,提升相关部门锅炉整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月27日,大东区召开了由22个区属单位、14个街道办事处和160家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参加的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大会。会上,解读了《2016年大东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两个企业代表作了支持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表态发言,沈阳市绿色环保产业集团和沈阳市环保产业协会分别作了第三方治理和技术支持发言,大东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启动。

  全区一盘棋整治燃煤锅炉

  大东区各相关单位根据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责任分工,无缝对接,信息共享,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大东环保分局认真履行牵头职责,调动全局职工,局党委一班人划分10个整治小组,积极协调区房产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信局等部门,各部门工作人员实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聚焦重点行业,多方联动执法。针对第三产业服务业浴室锅炉占比较高,大东环保分局和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区浴室进行全覆盖排摸、分类管理,对无证、无照的浴室坚决予以取缔,对合法的浴室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鼓励在淡季(6-8月)实施改造。区房产局对全区供暖锅炉房的分布和供暖能力进行统筹谋划,合理安排“拆小并大”工作。三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全部下沉到一线,加强对燃煤企业的巡查,深入企业宣传《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通告》和改造资金补贴政策,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截止到5月25日,大东区共拆除燃煤锅炉38家48台。

  皇姑区  查封燃煤“小锅炉”221家269台

  截至目前,皇姑区“铁锤拆炉”行动已查封221家269台燃煤“小锅炉”,其中,已自行拆除174台。

  这是5月30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皇姑分局了解到的消息。 

  为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市政府与皇姑区政府签订的《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2016年度)目标责任状》,皇姑区委、区政府在认真研究本区域大气污染成因的基础上,结合皇姑实际特点展开“蓝天行动”,以为皇姑未来发展负责、为百姓负责的态度,提升标准,突出重点,提出了动员全区上下力量,打响“铁锤拆炉”攻坚战役,9月15日前全部拆除皇姑区323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总要求。

  区“铁锤拆炉”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全区20个相关部门,每周五汇总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8日编写“铁锤拆炉”工作《简报》。通过全区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皇姑区“铁锤拆炉”行动初见成效。

  皇姑环保分局分为6组,分别会同观音、陵东等功能区对管辖区域内的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查封,截至目前,已查封221家269台,其中,企业已自行拆除174台。

  区房产局已约谈润通、春长、盛泰等11家民用供暖公司相关领导,供暖企业已有联网意向,并准备实施。截至目前,已自行拆除1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3家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使用企业进行政策宣传,约谈了企业相关领导,企业已初步有改造意向,截至目前,已自行拆除2台。

  区公安分局约谈了皇姑区看守所、市公安局训练支队等3家单位相关领导,3家单位正在研究制定改造方案。

来源:(沈阳日报  本版稿件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魏爽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