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民委多措并举着力加强社区民族工作

15.02.2015  17:21

近年来,鞍山市民委积极拓宽渠道,多措并举,以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为基点,以推进少数民族社区建设为抓手,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夯实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一是实施登记备案制度,提高责任意识。 市民委针对各县(市)区实际,以社区(街道)为单位,实施多渠道登记备案制度。各地依托“96715”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平台,将辖区内少数民族人口详细资料输入系统,实施现代化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服务平台覆盖不到的地区,以办事处为单位进行少数民族人口登记备案,并对办事处、社区分管民族工作的干部进行系统培训,提高服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二是加强社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大局意识。 市民委每年组织一次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并逐年递增社区少数民族干部培训人数。依据《辽宁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市民委积极与各县(市)区协调,增加民族社区少数民族干部职数。去年,铁东区专门任命一名回族干部担任福康社区副主任,做社区民族工作;铁西区繁荣办事处清真寺社区、永乐办事处永丰社区各选举产生了一名回族、朝鲜族干部从事社区民族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以活动为牵引,推进少数民族社区建设,提高服务意识。 市民委主动参与少数民族社区建设,并依据社区特点,帮助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特色活动。在朝鲜族社区开展“掷五字”“朝鲜族传统拜寿”“朝鲜族文化节”等活动,在回族社区开展舞龙舞狮和回族鼓子秧歌等文艺演出,在岫岩满族自治县开展满族剪纸、满语知识竞赛等非遗文化传承保护等活动,极大地带动了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在非朝鲜族少数民族社区开展朝鲜族小菜制作培训、邻里节等活动,促进了各少数民族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