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完成

04.11.2016  16: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政发[2015]79号),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防治,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朝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该方案主要明确了三个主要指标:第一阶段指标:全市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5%以上,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不下降;第二阶段指标:全市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4%以上,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不下降。凌河保护区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远期指标:全市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达到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生态系统呈良性循环趋势。以及流域水质控制指标:朝阳市境内流域包括大凌河流域、小凌河流域、青龙河流域。到2017年,全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55%以上;到2020年,全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4%以上。

  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综合防治,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二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三是加强资源管理,节约保护水资源。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科学保护水资源。四是深化饮用水源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实现饮用水源全过程监管;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强饮用水源风险防范。五是巩固流域治理成果,全面提升河流水质。深化流域污染防治;实施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开展重污染河流综合治理;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六是保护良好水体,保障河库水质安全。保护良好水体生态系统;持续推进良好湖(库)生态保护;推进凌河、青龙河生态建设。七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严格环境执法;提升监管水平;严格环境风险控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同时该方案还制定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推动作用。理顺价格税费;促进多元融资;完善水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立激励机制。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三是落实各方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四是强化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