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环境执法频出重拳 43家企业被依法查处

12.08.2015  10:51

  近年来,本溪市环保局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有效运用法律手段,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企业。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检查企业33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2份,立案处理43家企业。其中市英东橡胶制品添加剂厂、桓仁浑江船舶修造厂等4家企业由于违法问题严重被依法严肃处理,典型案件曝光如下。

  市成和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排污污染下游水体案:平山区自来水公司举报辖区水体受到污染,经调查发现,市成和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勾兑三混甲酚发生倾洒,导致含酚废液进入河中,污染下游水体。市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采取相关应急措施,限期进行治理消除污染。依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市环保局及时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企业当事人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控制并进行了处理。同时,市相关部门对污染后续治理工作进行了跟踪督促,确保将污染案件影响降至最低。

  本钢富原纸制品厂涉嫌向郑家河流域排放有毒废物案: 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本钢富原纸制品厂检查时发现,该厂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未实现密闭循环,部分生产废水排放到郑家河流域。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停止生产拆除设备。2014年10月13日,环保执法人员到该厂再次检查时发现,该厂擅自恢复生产,部分生产废水排放到郑家河流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纸回收利用过程中产生的脱墨渣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221-001-12),危险特性为毒性。鉴于上述情况,市环保局启动司法案件移送程序,及时将此案件移送给市公安局国土(河流)资源犯罪案件侦察支队。

  市英东橡胶制品添加剂厂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市英东橡胶制品添加剂厂生产原料为煤焦油和蒽油,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废物类别:HW11精(蒸)馏残渣类危险废物。环保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行为,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第29号令),市环保局对现场的一台铲车、两个成品堆和两个原料池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在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到市公安局国土河流案件侦办支队。

  桓仁浑江船舶修造厂涉嫌开展违法经营活动案:桓仁县环境监察局与桓仁县公安局江河流域治安办公室对桓仁浑江船舶修造厂进行了联合调查,发现该厂将危险废弃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桓仁县公安局江河流域治安办公室依法对桓仁浑江船舶修造厂法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桓仁县环境监察局对该厂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处以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市环保局负责同志介绍,为了进一步改善山城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下一步市环保局将继续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采取严厉措施,依法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