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残联联合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精神卫生法》

21.08.2015  10:33

图为第四人民医院护士郑影为残疾人及家属讲解精神卫生法

  8月20日,阜新市清河门区残联联合市第四人民医院在清河门区六台街道西花园社区会议室,为清河门区精神病患者及家属举办第二期家属康复教育培训班,为残疾人及家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一部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促进精神障碍者康复的法律, 在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

  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686项目办公室护士郑影除了讲解、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外,还对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提出的关于精神残疾人的一些在药物及心理上的问题给予解答。此次培训是想通过多种形式,把精神卫生知识和精神卫生法常识送到群众身边,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精神卫生法的浓厚氛围。

  举办此类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动员社会关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和精神障碍患者,构造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