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1个市设立农民工法律服务站46家

21.02.2019  06:50

全省11个市设立农民工法律服务站46家

去年近两万名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

  以农民工维权为工作重点,沈阳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派驻劳动仲裁机构工作站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相关规定,积极办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流程,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全程纳入法制轨道,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关爱农民工,法援在行动。沈阳市的做法,正是我省多措并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缩影。2月20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精心组织,积极行动,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个城市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设立46家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农民工提供咨询、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涉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提前介入。

  为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民工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省司法厅出台专门文件,对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全省各地积极创新工作模式,推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接。大连市在农民工维权便捷化方面推行一系列措施,让农民工“最多跑一次”。组成“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团队”与信访、法院、公安、劳动人事、仲裁、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联系,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维权案件一律免予经济状况审查;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对初步判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缺少部分材料的,进行先予受理,事后补充。推行主办责任制度,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的“三优先”服务,对农民工申请讨薪等事项实行受理、初审、审查、指派由同一人办理的主办责任制度。丹东市法律援助中心涉及农民工的法律宣传已逐渐从只注重对农民工的宣传向注重对用人单位宣传和农民工宣传并重的方式转变,通过对用人单位加强法律宣传,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发生。

  据了解,2018年全省共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7139万件,近两万名农民工得到法律援助,接受农民工咨询2.5万余人次。

  据省司法厅介绍,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积极办理农民工欠薪、工伤赔偿、劳动合同争议等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群体运用法制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尽量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加大对已受理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力度,积极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侯永锋 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