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进一步加强冬季校车安全管理

20.11.2015  10:07

  日前,沈阳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交通局联合发出通知,安排部署冬季校车安全工作,确保冬季校车运行安全。《通知》要求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冬季校车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沈阳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要求各地校车办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校车行驶路线进行再次勘查,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可能因雪天阻碍校车通行的路段进行维修维护,确保校车安全顺畅通行;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尽早制定预案,如遇持续严寒、暴雪、冰冻、大雾等极端天气状况,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校车停驶,推迟上学,提前放学等措施有序应对。同时,要求各地要大力开展冬季校车运行安全教育,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进行一次冬季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要组织学校利用板报、广播、安全课、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确保乘车学生安全。

    自11月15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全市将开展为期2个月的校车安全大检查。《通知》要求各地校车办协调教育、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接送义务教育和学前幼儿应当纳入校车管理的车辆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校车运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校车是否获得校车许可和校车标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通过北斗监控平台对校车实行实时动态监管、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驾驶员是否符合资质要求,道路是否安全通畅。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四个清单”要求立即整改。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市)校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沈阳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不力的区、县(市)和单位将进行通报。

    (沈阳市教育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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