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全市发展快递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8.04.2019  04:51

近日,辽宁大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大连市发展快递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更好地发挥快递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作用,大连市邮政管理局起草了《办法》。为确保《办法》内容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和实操性,大连局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10月启动起草工作。在结合前期“大连市发展快递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操作实际以及赴快递发达省市进行相关调研的基础上,与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了多次研讨,对合肥、海南、宁波等快递业发达省市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学习借鉴和专门研讨,先后对市商务局、市政法委等15家单位会签征求了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报审稿。

办法》出台后,大连市发展快递服务业专项资金将从每年60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对地方农海产品、特色产品外输项目,促进电商和快递协同发展项目,培育快递企业总部经济项目,行业基础设施转型升级项目,促进快递业绿色发展项目,强化末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快递企业人才培养项目等七大项目进行专项资金扶持。扶持侧重于改造快递园区、分拨(含仓储、转运)中心等重大快递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对分拣等附属设施(含设备购置)进行升级改造以及解决快递“最后一百米”末端投递问题。

大连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发展快递服务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有效监管,进一步加强对网点标准化建设、行业绿色发展、安全设施强化等方面导向作用,不断优化提升快递业营商环境,为促进现代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培育全市经济新增长点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