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大连市拥军优属规定》等议题

07.05.2015  21:42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大连市拥军优属规定》等议题

肖盛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昨日,市政府召开第十五届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大连市拥军优属规定》以及《大连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大连市人民政府表彰优秀外商投资企业的决定》等议题。市长肖盛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爱华,副市长张亚东、刘岩,市政府秘书长骆东升等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拥军优属是大连的光荣传统,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早在1999年,我市就制定了《大连市拥军优属规定》。这一规定的颁布实施,有效保障了我市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军人家属、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我市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规定》中的一些内容和条款已不能涵盖和解决拥军优属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和完善《规定》将加快推动新形势下我市拥军优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进程,使拥军优属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大局、服务于广大军民、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长效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切实将各项拥军优属政策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大连的重要定位和殷切期望,也是我市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制定《大连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条例》,对提升城市核心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构建机构完善、机制合理、交易活跃、人才汇聚、环境优越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按照“依托资源优势,突出开放特色,强化创新驱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持续协调推进”的原则,健全发展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激励、引导、保障机制,制定扶持、奖励措施,促进我市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