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12名干部因庸政懒政被问责 9名获党政纪处分

03.08.2015  11:07

  8月2日,记者从朝阳市建平县纪委了解到,截至目前,县纪委已对3名不作为、不担当的科级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对9名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失职党员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年初,针对当前一些乡镇和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存在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不担事等行为,建平县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逐一列出10种不作为、8种不担当情形,明确问责方式。其中包括,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不重视、不研究、被动应付,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庸政”行为;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懒政”行为;工作人员纪律松弛、作风涣散、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等“怠政”行为。被问责的领导干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受到调离岗位、降职、辞职、免职等处理,并取消其年度评先选优资格。据了解,除了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庸政懒政等行为进行问责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如出现不作为、不担当,也会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