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至10月处分市(厅)级干部49人

01.12.2015  08:59

  据辽宁纪检监察网消息,自今年以来,辽宁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实践,以“四种形态”为抓手,促进“两个责任”严起来、落下去、细到位。

   加强监督提醒

  让责任落实常态化

  今年中秋国庆前夕,为严防“四风”反弹,辽宁省各市及省直各厅局党委以主要领导的名义,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把节日期间的廉洁提醒作为送给广大党员干部的特殊“节礼”。逢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开展廉洁提醒,已成为辽宁各级党组织的行动自觉。

  2014年以来,辽宁省纪委以《要信摘报》形式,将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直接报送省委书记,由省委书记亲自约谈,并要求被约谈对象写出书面说明报省纪委。截至目前,省委书记已谈话18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铎直接约谈各市及有关厅局一把手60余人。

  省委和省纪委以上率下,压力层层传导,全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把廉政约谈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方式。

  营口市针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面问题,开展勤政廉政“半月谈”。该市纪委书记许加介绍,他们坚持“四必谈”,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较集中的部门领导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必谈,民主测评得票率较低的人必谈,换届、干部调整、重要时节等必谈。

  谈起在任盖州市财政局局长时被约谈的经历,郑小飞感触颇深。他表示,作为掌管财政工作的一把手,接受约谈是对自己的一种很好的提醒,“提醒自己既要廉洁自律,又要担起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盯住关键少数

  让责任落实严肃化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管住大多数,又要紧盯关键少数,对违纪违法行为决不放过。针对那些认为反腐节奏放缓、力度减弱的声音,辽宁省各级党委、纪委用实际行动作出了有力回应。

  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张家成、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高宝玉因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营口市人大副主任李思福,丹东市委常委耿玉礓,大连市委常委金程,抚顺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庆伟,盘锦市政协副主席刘铁鹰等厅级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1至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市(厅)级干部49人,县(处)级干部382人,绝大多数是单位一把手或在一把手岗位上发生问题。以作风问题为切入点开展专项整治,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集中开展检查抽查。今年1至10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2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3人。截至目前,省本级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例55起,发挥了震慑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88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和函询,对省管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233人(次),共对1394人(次)省委拟提拔重用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对其中67人(次)建议暂缓提拔任用。

  辽宁省纪委把问责作为纪律审查的延伸,推进“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上肩。2013至2014年,鞍山市总工会采用报销虚假票据的方式,套取年度培训费,分发给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人员多、数额大。鞍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韩文彬作为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被免去市总工会主席职务,撤销党内职务,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进入“问责年”,辽宁省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年1至9月,共问责党委(党组)59个,问责主体责任责任人68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2人,组织处理363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闫玉娇 李靔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梅天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