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地方就业创新事件揭晓

20.01.2015  12:05

      由中国就业促进会主办的“2014年度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及地方就业创新事件”征集评选活动于2014年12月底结束。经地方推荐和专家评议审核,最终评选出2014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及地方就业创新事件。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就业战线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各项就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本次评选出的全国就业十件大事和地方创新事件,是2014年就业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和突出亮点。

2014年中国就业十件大事

      一、中央更加重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明确将稳增长、保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的重要标志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更加重视社会大局稳定。会议强调,做好就业工作,要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就业目标。要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使劳动者生活更加体面、更有尊严;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中,进一步明确了将稳增长、保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3月,李克强总理在会见中外记者时指出,今年之所以把经济增长率定在7.5%左右,考虑的还是保就业、惠民生,增加城乡居民收入。4月,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进一步指出,保就业是稳增长的重要目的和惠民生的基本内容。

      二、就业工作平稳发展,为推动实现高质量的充分就业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2014年,在世界经济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由于中央宏观调控措施得当、深化改革成效明显,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重要作用,全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比2013年多增1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均超过全年预期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延续近年来的低位平稳运行态势,年末为4.09%。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平稳,其他群体就业工作扎实推进,企业用工总体稳定。就业工作的平稳发展,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多措并举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驾护航,就业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4年4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今年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并明确六个方面的新措施助大学生就业创业;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力争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比例都有所提高,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稳定。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相关计划和专项行动,并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服务月、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11月,人社部印发文件,对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发布方式、公开渠道、监督检查作出规范,维护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权益。

      四、简政放权、综合施策激励创新创业,扩大社会就业

      2014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促创业、扩就业;并相继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大幅增加国家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以激励创新创业、扩大社会就业;还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持续扩大改革成效,为创新驱动提供支撑,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释放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要求,共取消80项技能类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和186项地方自行设置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降低劳动者就业创业门槛。此外,人社部还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等相关文件, 并确定了第二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五、着力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2014年6月,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人社部组织开展全国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针对就业结构性突出问题,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为重点,全年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2000万人次;出台文件,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开展第12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和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社会氛围。1月和12月,由中国就业促进会和台湾贤德惜福基金会搭建平台,组织大陆和台湾地区专家技能交流与互访,开创了两岸职业技能交流工作的先河。

      六、文化创意、设计服务等催生新业态,服务外包产业、快递业等成为扩大就业的新增长点

      2014年1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消耗、低污染等特征,有利于改善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也可以催生新业态、带动就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推动快递业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黑马”,促进物流业上台阶,增加社会就业,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积极出力;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加快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这一“绿色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研发、金融、政府服务等领域的服务外包,推动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大学生等就业创造更多机会。

      七、网络创业就业出新政,网络创业人员社保问题得到关注,互联网经济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力支撑

      2014年2月,中国就业促进会发布“网络创业就业统计和社保研究报告”指出,当前全国网络创业就业总量已近1000万人,网络创业就业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同时,报告指出网店员工参保比例低,值得关注。报告还针对网络创业就业人员的不同情况进行了分类,提出了将其纳入国家统计和社保范围的建议;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11月,李克强总理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与中外代表座谈时指出,为增加就业、从而增加人民收入,政府会坚定不移地支持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的发展。

      八、小微企业成为引领转型发展、吸纳就业的重要引擎

      2014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小微企业是促创业、保就业、活跃市场的生力军,要进一步创新宏观调控的方式方法,持续推出激发企业活力、有效扩大内需、促进就业创业等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政策举措,创新财税金融等支持方式,在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协同并进中稳增长,减轻税负、助力小微企业成长,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资金支持、财税优惠、创业基地建设、促进企业信息互联互通等十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九、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

      201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明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做好就业工作,要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就业目标,并指出要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人社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提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人力资源开发配置的需要,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提升人力资源开发配置水平,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保障。《意见》明确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八项重点任务、六条政策措施。

      十、调查失业率得到更好应用,出台失业保险稳岗政策,确立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制度功能

      201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要扩大调查失业率统计范围,完善办法,由统计部门依法适时发布大城市调查失业率数据,以更加全面动态反映失业情况,让社会和公众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使宏观经济决策更加“心中有数”,为促进比较充分的就业提供支持。11月,人社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中列支。此项举措对于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地方就业创新事件

      一、积极探索创新促进就业工作体制机制

      一些省市积极创新促进就业工作模式,不断健全和完善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充分就业和质量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全区就业促进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吉林省开展就业创业改革8项试点,创新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上海市以实施促进失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为平台,完善促进失业青年就业新机制。同时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就业登记管理制度;广东省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推进行动,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福建厦门市实施“智慧就业”工程,方便企业招工、规范企业用工、促进个人就业创业。

      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一些省市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因地制宜,创新理念,出台多项政策保障措施。吉林省率先研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网络系统,提出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重庆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确保贫困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天津、内蒙、云南、安徽、福建、四川等省通过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给予创业补贴等方式,为创业毕业生提供资金支持;湖南省通过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方式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北京、山西、安徽等省市通过购买岗位的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2014年,各地还普遍提高了就业见习生活费标准和求职补贴标准。

      三、不断创新创业促就业工作模式

      一些地区坚持把促进创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创业促就业工作手段,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热情。河北省出台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意见,营造和谐创业环境;内蒙古自治区启动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倾力打造标准化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黑龙江省探索实行政校企联合服务大学生创业工作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湖北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扶持项目,为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学生提供场租、水电费补贴;山东省率先出台创建创业大学的意见,以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和创业成功率;甘肃省开设《创业之路》精品电视栏目;河北石家庄市打造草根老板创业品牌、唐山市组织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为创业者把脉确诊;江苏无锡市举办“东方硅谷”大学生创业大赛吸引创新创业人才、扬州市联合移动公司建设手机创业服务平台等。

      四、运用新媒体技术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一些省市积极创新升级就业信息服务载体,运用新媒体技术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手段,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内蒙古自治区运用“云服务”理念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人力资源信息服务零距离;福建省推出首个公共就业服务手机客户端(福建就业APP);福建麦斯特人才机构还在《中国就业》杂志社指导下,开办“中国就业”手机报,面向全国开展就业信息服务;湖南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对接服务,打造“指尖上的就业服务”;江西省打造“就业E图”,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微信平台搭建信息网络交流平台,提供数字就业服务;甘肃省开通就业微信公众平台,为各类就业创业者提供“随时、随地”贴心服务;云南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新媒体平台宣传就业;重庆市北碚区推出“北碚就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

      五、以标准化建设助推就业工作发展

      一些地区通过强化对就业、失业等领域的研究,开发评估指标,建立评价体系等方式,更好地推动工作发展。北京市建立《创建充分就业城市评价标准体系》,制定政策服务、就业数量质量、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系列评价标准;吉林省集中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研究制定适合本省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统一标准;浙江杭州市自主研发失业预警信息系统,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失业预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湖北省(武汉、仙桃)、广东省(中山、佛山)、江苏省(无锡、泰州)依托中国就业促进会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开发的中国就业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地方就业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开发试点项目工作。

      六、推动农民工实现稳定和高质量就业

      一些地区结合实际积极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体系,着力解决农民工就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山东省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等3项行动计划,推动农民工实现高质量就业和尽快融入城镇;贵州省出台推进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为农民工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重庆市针对工业园区、拆迁征地区、农民工聚居区的农民工及其家属开展农民工新市民培训试点;吉林省探索创建“四位一体”劳务经纪工作模式,逐步实现劳务经济市场化运作;广西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27条意见措施推动农民工工作;江西南昌市打造农民工“散工超市”,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内蒙乌兰察布市紧贴当地实际实施“三三制”人口和经济发展战略,促进农牧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