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欧盟国家税制改革的举措与趋势

27.07.2015  14:46

  欧盟成员国采取的税制改革主要在四个领域展开并取得显著进步:一是减少对劳动的征税,降低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收入,注重减轻税负敏感度较高人群的劳动税负;提升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兼顾社会公平。二是将税基向其他对经济损害较少的方面转移,拓展增值税税基和所得税税基,开征或者提高不动产税。三是改革公司所得税税制,重视环保、研发税收激励。四是改进税收征管,打击偷逃税和积极应对激进税收筹划,简化税收程序,提升税收征管效率。
  当然,欧盟成员国在税制改革主要领域趋同并取得成绩的同时,在部分领域却存在分歧,甚至倒退。典型的是在增值税领域,部分成员国不愿意拓宽税基,取消低效的税式支出,相反引入了其他税收优惠,导致增值税制进一步“碎片化”。在环境税方面,虽然各国都意识到其长期的正面效果,却受政治、社会和其他经济因素掣肘,实际措施十分有限。
  总体而言,2010年以来"战略"框架下欧盟各国的税制改革可以为我们提供不少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第一,税制改革应以税收科学理论为基础,建立以发展为导向的税收体系。首先,应着力实现从对劳动征税转移到对其他对经济增长损害较小的税基征税,降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强消费有关的税收和不动产经常性税收的功能。其次,税收要素设计应当有利于经济增长,整体上实现"宽税基",突出增值税单一标准税率的主体地位,实现公司所得税宽税基、低税率。三是,合理确定"税式支出",减少定向优惠,大力推行研发税收激励和环保税收激励,促进低收入人群就业的税收激励,降低不利于人力资本和企业家精神形成或发展的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等。
  第二,推进税制改革应通盘考虑,平衡各方利益。一方面,在税收体系内,决策者必须对于税收制度的不同目标——效率目标、经济增长目标以及分配目标进行权衡,考虑税制改革对于税收收入、各级政府财权、纳税人逃避税与税收遵从、税务当局执法成本的影响,考虑税制改革的制度转换成本,以及其他各种行政、机构等因素。另一方面,税制改革应特别考虑政治上的可行性。政策制定者应将税收体制中的效率和公平因素结合起来考虑,借助各种政策的集合减少税收对经济活动的扭曲,使改革带来的利益广泛惠及大众,必要时还应对税制改革的受损者加以补偿。同时,明确地阐明税制改革所希冀达到的目标,使广大纳税人清晰地了解改革。
  第三,重视推行税制改革的时间点。应当辩证看待经济下行期推行税制改革的问题,改革的政治阻碍在经济下行时期反而容易得到克服,特别是当国家面临着恢复公共财政良好状态、促进经济恢复的困难时,推行税制改革容易成为社会的共识。

 

 

港口生产忙
  近日,大连湾辽渔深水码头生产作业现场一派繁忙景象。港区码头工人奋战在生产一线,迎来进出口装卸高峰。据介绍,今年以来大连海港口岸对俄贸易量大幅增长,据最新统计,中俄出入境贸易船舶共41艘次,较往年同期增长455%,进口货物12.人民政府
春回大地暖 水稻育秧忙
  天气转暖,春耕备耕到了关键时期,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