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2014年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圆满结束

03.07.2015  16:04
2014年企业年报公示时间已经截止,经过系统上下扎实工作,共同努力,已圆满完成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任务。全市已年报公示的企业2.24万户,年报公示率为85.99%,居全省第三位。 一是 领导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波亲自抓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组织协调办公室、信息中心等部门,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多次召开会议,分析重点难点,明确任务职责,及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是 强化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年报公示范围。先后4次,通过媒体发布关于督促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13、2014年度报告的公告,并在营口广播电台交通频道进行播放;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2条,印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告宣传单2万份,编印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网上报送指南》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网上填报指南》,以图文指引的方式,解读整个网上申报流程。 三是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服务能力。为了提高监管人员的政策水平与服务能力,该局举办了三期企业信息公示及监管工作培训,对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局的五部规章进行解读,对网上年报公示进行了讲解,从企业填报的角度,着重讲解在填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让社会更直观的了解企业填报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的整个过程,方便监管人员对企业网上填报的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执行力和服务能力。 四是 积极清理休眠企业,强化企业年报公示率。结合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区别不情况,实施分类处理。对2013年度已年报而尚未报送2014年度报告的企业,以及2014年度新设立企业进行电话催报,防止企业由于对年报时间的误解而延误年报。对2013年度未年报企业建立休眠企业台账或引导年报、督促注销、或依法吊销。年报期间,全地区共注销1400余户,立案拟吊销企业9000余户。 五是 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企业年报公示成功。先后5次召开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长及监管科长会议,对年报公示情况进行部署、落实、通报,指导各单位有效开展工作。对县区政府发送年报公示通报3期,通报年报公示率进展情况,明确市政府绩效考核目标要求。定期对年报公示率进展情况每月通报2次,现已通报6期,同时该局建立了年报公示率日监测制度,每天对全地区情况进行监测。 年报工作结束后,该局将按照《辽宁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相关后续监管工作,为实施信用监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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