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男子抚养18年儿子非亲生告妻获赔9万

27.04.2015  10:41

  本报记者一帆

  日前,我市某区法院作出一项离婚判决,同时要求当事人中的女方赔偿男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9万元,并给付亲子鉴定费6千余元。抚养了18年的儿子竟非亲生,如此打击实在让当事中年男子无法承受。

  起因:夫妻感情危机分居

  杨军与李兰是在20年前经人介绍认识并登记结婚的。杨军此前曾有过一段短暂婚史,因此格外珍惜这第二段婚姻。第二年,两人有了孩子,取名杨小。又过了两年,夫妻俩用共同财产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天有不测,几年后,两人感情出现危机,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但仍在一起共同生活。2009年,两人复婚,但两年后,两人感情再次出现问题。让杨军伤心的是,两人争吵时,妻子曾流露出杨小非杨军之子的意思。2011年7月,两人开始分居。

   鉴定:儿子真的并非他亲生

  杨军越看越觉得,儿子的确有很多地方不像自己。去年的一天,杨军带着儿子到我市相关部门进行亲子鉴定,结论如五雷轰顶。《意见书》上赫然写着“排除杨军与杨小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字样。

  杨军彻底崩溃。去年4月,他委托辽宁圣邦律师事务所张荣君、董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女方的婚姻关系,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

  庭审:一审判决女方赔偿男方9万元

  庭审过程中,女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她称自己在婚姻关系中没有过错,而是受害人。法官对其提到的一些具体情况发问,女方回答含混。张荣君律师当庭反驳,称女方说法没有证据支持。杨军已经年过半百,将失去拥有自己孩子的机会,其心理和精神上都承受了莫大的痛苦。

  法庭采纳了张荣君律师的辩论观点,认为杨小非杨军亲生,给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李兰赔偿杨军经济损失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并给付亲子鉴定费6400元。同时还对二人其他财产进行了分割。杨军对损失赔偿额及房产等分割不服,已向大连市中院提出上诉。(文中所涉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