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纪检组转中纪委通知要求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28.12.2015  10:41

12月25日,局纪检组转中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要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从严执纪,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组织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运用“一键通”“人人拍”等手段,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纪委要在节日期间加强对“四风”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