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全面部署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28.03.2018  16:10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对全省卫生计生“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进行部署。2018年随机抽查计划分上下半年两次下达抽查任务,包括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计划生育、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单位、学校卫生、血液安全、医疗卫生、职业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共11方面抽查任务。上半年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完成对4318家管理相对人的抽查任务。

  为按时、保质完成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切实加强卫生计生重点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省卫生计生委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全省随机抽查计划制订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依托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要积极争取本地区财政资金支持,加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保障力度;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准确判断并做出处理的能力;要加强对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监督机构的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二、严格规范执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完成全省监督抽查任务。各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按照省卫生计生委下达的任务清单组织完成本地区监督抽查任务,制定本地区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等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省卫生计生监督局负责指导、督促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抽查工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全省监督抽查计划中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检验工作。各地因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由省卫生计生委作出调整决定,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0%。如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执法检查对象底档信息的,由省卫生计生监督局负责统一操作删除。

  三、加强全省随机监督抽查与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各地要做好全省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全省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量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各地除完成全省随机抽查计划外,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要广泛推广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四、及时公开和上报全省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依法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各地、省卫生计生监督局要通过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省卫生计生监督局负责对全省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汇总统计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