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2016年全省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30.05.2016  18:17



各市及试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

为全面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防洪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省大江大河重要堤段、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重点防洪城市、防御山洪泥石流责任人和全省抗旱责任人名单进行通报。

请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

各地要结合实际,逐级落实好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并根据管理权限逐级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防汛抗旱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 1.全省大江大河重要堤段防汛责任人名单

2.全省大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3.全省防洪重点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4.全省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

5.全省防御山洪泥石流责任人名单

6.全省抗旱责任人名单

 

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