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5年内推行职业教育“双证制度”

07.05.201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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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李冰报道 在未来的五年内,辽宁省将在职业教育方面全面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与此同时,具备条件的应用技术型高校还将有举办或合作举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权限。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其中提到,到2020年,辽宁省将形成具有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意见》中提到,到2020年,辽宁省将重点建设10所左右以举办本科职业教育为主的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将鼓励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或专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应用技术型高校举办或合作举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届时,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将保持在42万人左右,专科职业教育在校生也将达到30万人。与此同时,全省本科职业教育在校生数量将达到本科在校生总数的10%;中等职业学校数量也将调整到210所左右。

  在推动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课程标准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标准相融合方面,《意见》中提到,辽宁省将在职业教育学校内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在推进学习成果互认的同时,全面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畅通职业院校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核鉴定的渠道,探索建立和稳步实施双证融通培养职业院校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核鉴定的渠道,探索建立和稳步实施双证融通培养模式。

  此外,辽宁省还将完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分段培养制度,开展初中毕业起点“3+4”和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起点“2+2”本科职业教育一体化分段培养试点;探索高等职业教育起点“2+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一体化分段培养试点。《意见》中还提到,2020年以前,辽宁省还将实施职业教育“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推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技术应用与服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职业院校师生拥有知识产权的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开发与产品设计成果依法转让或在企业作价入股。与此同时,还将鼓励民间艺人、民族工艺大师、技术专家、技能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预计2020年,辽宁省内大中型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比例将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