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2年内未就业可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13.01.2019  07:22

高校毕业生2年内未就业可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

  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入驻创业孵化载体的创业企业可获得不低于2年的优惠、低价或免费的办公场地,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可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入驻创业孵化载体,企业可获不低于2年的优惠、低价或免费的办公场地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区和高校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根据入孵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带动就业成效、扶持登记失业人员创业效果给予一定奖补。

  创业孵化载体按规定为入驻其中的创业企业提供不低于2年的优惠、低价或免费的办公场地,为登记失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或经营场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免费创业辅导及财务、法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帮助创业者完善成果(创意)、制订商业计划、搭建团队、获得融资等。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含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

  《实施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调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调整为3—12个月。

  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包括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300—500元/人,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50—150元/人月。

  2019年1月1日前,新参加就业见习和尚未完成见习的毕业生,补贴政策按原政策执行至见习期满。

   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领取生活费补贴

  《实施意见》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自行垫付培训费用且培训合格的符合条件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在培训期间参照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实际参加培训天数再给予生活费补贴。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方月宁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