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出境游火爆 有些“年货”不能入境

15.01.2015  11:33

  目前正是中小学期末考试后准备放假的时间,随着近些年出境游旅游市场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家长想趁着春节前的空当出境旅游,顺便捎些特产年货,全家人过一个特色年。但大部分人不知道,有些国外特产的红珊瑚、玳瑁及水果等物品均禁止私自携带,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红珊瑚入境需具备“6证”

  红珊瑚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近年来,随着出境旅游活动日益频繁,旅客外出游玩购买红珊瑚违法携带或邮寄入境的现象越来越多,时有入境旅客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入境旅客,应了解红珊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否则会导致物品被扣留、退回甚至受到行政处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与进口其他普通动物产品不同,进口濒危动物——红珊瑚除须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地官方出具的“输出动物产品检疫证明书”“原产地证书”外,还须具备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部门颁发的“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农业部渔政局颁发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表”,以及输出地官方相关部门出具的“国际贸易许可证”。上述6种证书缺一不可,且须随货物到口岸时交予口岸查验部门查验。

  对红珊瑚贸易限制如此严格,是因其生长周期长且不可再生这一稀有性而被列为濒危保护资源。出于对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海洋环境的保护,防止滥捕滥采,我国已于1988年将红珊瑚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加以保护。2008年,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红珊瑚列入管辖范围,对全球范围的红珊瑚贸易实施严格管控。

   玳瑁制品及海龟标本等无证禁入境

  据沈阳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以及我国《海关法》、《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的,必须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海关申报。一些海洋地区国家除特产红珊瑚外,还出产玳瑁制品以及海龟标本等,过去曾有市民欲将日本产的一种兰花随行李带到沈阳,也有游客携带沉香、贵重木材等材质的工艺制品入境,这些动植物产品以及工艺品若无合法进口手续,都属限制入境范畴,一经发现即被查扣。沈阳海关提醒市民,出境游切勿私自购买红珊瑚、玳瑁等制品,如买假货则上当受骗,如买真货则必遭查扣。另外,游客携带贵重手表、玉石以及大量服装、化妆品等入境,也要按规定酌情征税。

   水果、肉蛋奶制品等均不能入境

  莲雾、芒果等都是东南亚国家盛产的热带水果,买几个带给家人尝尝?不行!东南亚水果再好吃,游客和市民也不许私自携带入境。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为记者提供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上面显示,未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不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的,水果、肉蛋奶制品等都不允许私自携带入境。此外,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烟叶(不含烟丝);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有机栽培介质等都不允许携带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