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林业局圆满完成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

03.12.2014  12:18

2014年,鞍山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以森林防火和机场净空区保护工作为切入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建机构、明责任、抓队伍,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森林火灾,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理想的成绩,11月27日,顺利通过市鞍安考办年终考核。

一是制定全年安全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年初,我局工作安排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日程。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与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各单位如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导致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责任单位当年评选荣誉的资格。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细化管理,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做到有章可循。

三是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为契机,做到定期检查和日常抽查、日常管理相结合,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专题例会、专题检查,随时消除潜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隐患排查大治理回头看”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我局积极部署2014年“安全生产月”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工作,制定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方案。在活动期间,全局发放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单,宣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还通过标语、图板展示等形式多样的内容对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隐患排查大治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局职工的安全意识。

五是狠抓森林防火工作,推进平安林业建设。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宣传、严防死守、及时扑救等相关措施,今年在严重干旱的年份,确保了森林防火安全。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1起,过火面积119.22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17公顷,森林受害率仅为0.246‰,低于省下达0.4‰的要求,取得了连续15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好成绩。

六是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鞍山市林业局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绿化安全细则》。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局分别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森林病虫害防治应急预案》、《禽流感预防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审核,进一步补充、完善,确保周密、严谨、可操作性强。制订了《鞍山市林业局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绿化安全细则》,对所辖相关县区的绿化及重点绿化工程规划进行宏观调控,提出了严禁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树木,在民用机场围界规定范围内,严禁种植植物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的要求,及时有效的避免了不当绿化对民用机场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