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工作方案

25.05.2017  18:30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要求,和省安委会文件(辽安委【2017】24号)要求,现将省体育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工作方案布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

  神为指导,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安全素养,大力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安全稳定。

  二、活动主题

  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全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于2017

  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同时开展。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

  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精心安排活动方案,确保系列宣传活动最有氛围、最有特点、最有实效。

  2、广泛开展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

  工作活动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并通过悬挂条幅标语、LED屏、板报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注安全生产。

  2、排查治理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重大危

  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如大型体育场馆、运动员宿舍、食堂和储存危险品场所如枪支弹药库等开展隐患排查,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开展实地应急演练,寓教于练,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3、认真归纳总结。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纳入本年度目标绩效考评范围。活动期间做好有关文字、照片、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把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报送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办公室,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活动结束后,直属各事业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总结报送局615房间。

    

  辽宁省体育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