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制定2017年实施辽宁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工程工作方案

08.03.2017  11:06

  锦州市按照省相关要求,继续实施辽宁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为切实完成好今年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2017年锦州市实施辽宁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工作方案。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2017年,覆盖10个以上乡镇,实施民族特色、改善民生等惠民项目25个,3500户群众受益,带动项目地少数民族农户户均年增加收入1000元,培训农村技术骨干500人。实现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与全市同步小康的目标。二是确定了主要任务。围绕“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等地方主导产业,抓好示范引导,因地制宜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旅游小镇、少数民族特色手工艺项目,依托自然生态、民族特色、民俗文化和民品企业,发展农家休闲旅游,开发民族传统手工艺产品,拓宽群众收入渠道;重点实施贫困民族村危房改造项目;加强村庄道路硬化建设,满足群众出行需要;通过打深井、铺设供水管网,解决群众饮水困难等;做好少数民族科技书屋建设,为民族乡村群众学习和了解实用科技知识创造条件;依托各地产学研机构,开展少数民族科技培训。三是分步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季度为动员部署阶段,二、三季度为实施检查阶段,第四季度为总结验收阶段。四是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各县(市)民宗局建立辖区内百乡万户工程项目库,抓好项目的申报、评审、审核、公示、验收等工作;市民委、各县(市)民委及项目单位建立百乡万户工程档案,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细化到乡镇、到村、到户,细化到每个工作环节,细化到文字和图片资料;市县两级民族工作部门加强对百乡万户工程实施情况的动态跟踪,做到每月、每季度、半年和年终有统计、有监督、有检查、有评估、有总结。五是要做好宣传工作。市县两级民族工作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认真总结、交流实施百乡万户工程的主要成效和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