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前葫芦岛实行阶梯气价

26.12.2014  15:51

   核心解读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市将于2015年底前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首档用气量将覆盖80%的居民家庭用户,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

   阶梯气价划分三档

  据介绍,实施阶梯气价后,居民用气量将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由于第一档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这也意味着80%的居民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

   实施前将举行听证

  阶梯气价制度将用气量划分为若干阶梯,实行不同价格。用气量越大,超过基本用气需求部分,气价越高。与传统的单一气价相比,阶梯气价可以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

  目前,我市物价部门已经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对实施阶梯气价开展前期测算、调研和论证,以合理确定各档气量、分档气价、计价周期等,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最终形成我市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方案。在方案形成后,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进行价格听证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