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并执行辽宁省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2018年度动态调整联合议价结果的通知

29.10.2018  17:34

  各市卫生计生委、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7〕27号)和《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2018年度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辽药采领办〔2018〕70号)规定,由全省14个市和省属19个医疗机构组成的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组对参与2018年度动态调整的816个药品与相关生产企业进行了远程议价,有403个药品产生议价结果(详见附件)。

  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零时起,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执行新的议价结果;议价未成功药品,原议价结果自动废止,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自新的议价结果执行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议价未成功药品的库存消化等工作。

  附件: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2018年度动态调整联合议价结果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辽宁等14省(区)联合“砍价”抗癌药
  11月13日记者获悉,包括辽宁在内的14个省、自治区组成省际联盟,对抗癌药品进行联合议价。目前议价成功47个产品,价格平均降幅15.辽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