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质监局开展201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09.10.2015  12:54

      按照辽宁省质监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盘锦市质监局积极部署,组织开展201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省质监局文件要求,盘锦市目前有效运行的72家检验检测机构首先开展自查工作,按照要求,所有检验检测机构根据自查表内容逐条逐项如实填写,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盘锦市质监局。然后盘锦市质监局按照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30%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诚信服务情况;二是从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和技术评审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贯彻宣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盘锦市的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以下问题:1、有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没有加盖CMA标志或加盖位置、形状不规范;2、有些检验检测机构没有加盖检验检测报告专用章,有些机构检测报告没有骑缝章、页码标识;3、有些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已检定,证书没下来,现有证书已超期;4、有1家检验检测机构部分证书审核人没有授权;5、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没有定期进行标准查新,部分有使用作废标准;6、部分检验检测机构的《内审报告》不全面,没有对不符合项进行有效整改。

      监督检查从2015年8月19日开始,截止9月15日,盘锦市质监局共检查了22家检验检测机构,被检查的检验检测机构所涉及行业有机动车、消防、水利、建筑工程、职业卫生等领域。盘锦市质监局对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盘锦市质监局。

      盘锦市质监局通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查找出检验检测机构日常工作中容易忽略的问题,并宣传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准则新标准与就标准的不同,进一步提升了盘锦市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