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质监局开展2017年度电梯维保单位考核工作

22.08.2017  10:42
      为进一步增强电梯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盘锦市电梯维保行为,提高电梯维保质量,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盘锦市质监局从近日起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开展考核工作。

      考核组将围绕以下八大方面全面考核维保单位的各项工作:一是基本条件是否满足要求,二是人员数量和素质情况,三是质保体系运行情况,四是维保工作质量,五是应急救援情况,六是检验情况,七是举报投诉情况、八是应用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情况。

      考核组将对以下八种情况实行否决:一是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二是超《许可证》范围进行维保作业的,三是因违规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四是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五是擅自将维保合同转包、分包的,六是所维保电梯发生故障困人时,三次以上(含三次)不能在接到电梯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的,七是所维保的电梯由于维保原因导致定期检验全年一次合格率低于75%的,八是不接受考核评价的,或以弄虚作假及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考核结果,经查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