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2014年度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取得实效

05.12.2014  13:49

为加大对假劣药品的查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不合格药品,自今年3月开始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学合理安排辖区的抽验工作,现已圆满完成监督抽验任务,并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原则。贯彻“将药品抽验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药品抽验与专项行动相结合,药品抽验与快检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监督抽验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在监督抽验的同时,依照《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抽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在保证受检单位覆盖率的同时,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利用有限的检验资源,实现最大的检验效果。

三是覆盖面广。今年共完成省评抽验60批次,专项执法检验3批次,监督抽验1005批次,其中化学药品321批,抗生素110批,生化药品12批,中成药277批,中药材及中药饮片282批,药用辅料3批,其中包含《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辽宁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管理的补充药品目录》品种共计358批次,鞍山本地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6批次,本地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抽检率100%。

四是对不合格药品全部依法查处。共检出不合格药品49批次,其中化学药1批次,中药饮片48批次,不合格率4.9%,省评抽验中共检出不合格品种2批次,不合格率3.3%。专项执法检验3批次样品已全部邮寄至省局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对生产(经营)不合格药品的企业已全部依法立案查处,立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