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法律实务 强化能力培养——2016年我省本科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顺利举行

18.10.2016  11:08

  10月14日至16日,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主办,沈阳师范大学和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承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在沈阳师范大学举行。来自省内的22所高校代表队参加了本次竞赛。经过两天半的比赛,辽宁大学代表队最终获得团体冠军,大连海事大学代表队获得团体亚军,沈阳工业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代表队获得团体季军。

  本次竞赛共有六轮29场竞赛赛程,竞赛采用小组赛和晋级赛,其中小组赛采用循环积分制,晋级赛采用淘汰制。竞赛采用刑事案例,案件是从司法实践的案例中遴选的真实案例,模拟法庭程序按照现实法院开庭审理的普通程序进行,双方参赛选手分别担任公诉和辩护方。由24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法官和律师构成竞赛的评委,赛前随机抽取3名评委组成合议庭成员进行评审,保证了竞赛的公平公正。

  每场比赛结束均由专家评委对参赛选手的表现逐一点评,并从案件分析、法庭辩论技巧等方面进行指导。这不仅培养了学生研究法律问题的独立思考能力与研究潜质,还帮助学生像法律职业者那样思考和行为,提升其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为提高学生求索法律专业知识积极性,丰富竞赛内涵,大赛最后还评出“最佳法律风采奖”22名,“优秀指导教师”16名,“最佳法律文书奖”5队和“团体优秀奖”4队。

  沈阳师范大学副书记贾玉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长江、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刘天华等出席了大赛开闭幕式,并分别致辞和讲话。

  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工作之一。该项竞赛已连续举办了三届,其竞赛模式、内容等经过三年的探索已经日益成熟。作为辽宁省法学实践教学的创新案例,是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与法律执业资格对接,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法学人才的具体体现,为全省法学专业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学用相长、沟通交流的平台。竞赛的开展对深化我省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改革,强化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专业素养和水平,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对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必将起到有益作用。

  (高等教育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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