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2016年春节安全保卫工作

14.02.2016  16:26
   

  为确保全省人民欢度春节假期,全力维护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2016年春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全面做好春节安全保卫工作的总体要求,超前部署,精心组织,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开展了各项安保工作。共出动警力23.1万余人次,车辆5.7万余台次,备勤警力8.4万人次,出动社会面巡逻警力11万余人次,巡逻车辆2.9万余台次。节日期间,全省社会治安总体平稳,未发生有影响的案(事)件,全省110总警情63783起,同比去年下降9.25%;全省17.6余万人参加的43项大型活动平安有序,高标准实现了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提出的"五个严防发生"的工作目标。

 

  一、高度重视,超前部署,确保各项安保工作措施到位。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安保工作,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陈求发都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指示,2月5日,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还分别到一线视察指导安保工作,看望慰问执勤民警。省长助理、省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高度重视春节安保工作,在2月3日召开的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王大伟厅长紧紧围绕"防风险、控危机、处事件",对春节安保工作又再次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五个坚决防止发生"的目标。除夕夜20时,王大伟厅长到省厅消防总队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消防安全"零点行动",督导指挥全省公安机关的春节安保工作,并深入到沈阳市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和市府广场消防流动执勤点,亲切慰问一线执勤民警和消防官兵。22时,王大伟厅长率咸金奎副厅长、杨耀威副厅长、省厅党委委员、省交管局吴宗琪局长坐镇省厅警务指挥部,对全省除夕夜安保工作进行视频调度。春节期间,省厅启动安保工作指挥部,值班厅领导坐镇指挥大厅调度安保工作,省厅执行日调度、日报告机制,并对各级领导值班在岗在位情况和武装巡逻情况进行视频拉动。各市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在岗在位,亲临一线督导检查安保工作,并慰问广大参战民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强化社会治安管控,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全省公安机关针对春节出行车辆和人员多、群众活动集中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节日期间,全省共出动社会面巡逻警力11万余人次、警车2.9万余台次,坚持公开巡逻与便衣巡逻、流动巡逻与固定蹲守、警力巡控与视频监控相结合,重点加强对案件高发部位、繁华商业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打击、有效震慑各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全省社会治安秩序平稳。二是强化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全省公安机关以"防爆炸、防火灾、防拥挤踩踏事故"为重点,对全省春节期间举办的17.6余万人参加的43项经许可的大型活动,坚持提前介入,严格审查,逐一开展"约谈"工作,督导承办单位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对进香、祈福等群众自发聚集节庆活动,提前进行全省摸底评估,事先制定预案,在活动期间派出充足警力现场驻守,确保了各项活动万无一失。三是强化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为切实打造"平安春节",全省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稳、以打促防"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全省打击工作实际,特别是结合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和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宣传工作,加强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四是加大重点部位和危爆物品的管控力度。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党政机关、国防军工部门等重点单位,金融、水、电、气等重点行业,机场、港口、地铁、公交、车站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及燃放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抓起,严把运输、储存、使用等关键环节,最大限度减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五是加大社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节日期间,全省共检查公共场所43651处,发现安全隐患7819个,整改5593个,查封整顿79家。

 

  三、全面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全力开展灾火救援工作。 春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春节期间消防安保工作的工作部署,强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强化了消防监督、执勤备战和防火灭火等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一是狠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全省开展"除夕夜"零点夜查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第四轮督导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指导基层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督促落实春节消防安保措施,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整体平稳。截止13日15时,全省共组成检查组1321个,检查单位7621家,发现火灾隐患7714处,整改7243处,停产停业和停止使用64家,依法取缔15家。二是加强灭火救援工作。全省公安消防部队从2016年2月7日8时至2月8日8时实行二级战备。节日期间,采取现场监护、流动执勤、视频点名、现场督导等具体措施和方法,确保调动及时、出警迅速、指挥科学、处置得力,最大限度降低火灾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春节期间,全省消防部队共设置流动执勤点296个,投入官兵5034人次和消防车873辆次,组织官兵3820人次和消防车716辆次投入动态巡逻。全省发生火灾869起,直接财产损失178.5万元,实施抢险救援97起。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共出动966次,战斗车辆1507辆次,出动警力 7743人次,抢救财产797万元。三是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春节防火常识,动员群众及时清理阳台、楼道杂物,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全省户外视频、电子广告屏、楼宇电视高频次播出春节防火提示内容,确保提示性宣传全覆盖。春节期间,共组织消防宣传1050次,发放宣传资料60余万份,向各类目标人群发送手机短信147.9万余条,在公众消防安全平台推送消息1.4万余条。

 

  四、全面强化道路安全管理,全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全省各级交警部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共出动警力4.5万余人次,出动警车1.3万余辆次,全面提高勤务标准,延长勤务时间,增加巡逻频次密度,最大限度地将警力、装备、车辆摆上路面,努力消除道路管控盲区,确保了节日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顺畅。一是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各级交管部门健全完善道路交通疏导应急预案,预设分流线路,增设交通标识,积极与交通、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有效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我省交通不拥堵、不出大事故。期间,辽宁共发生实施交通管制的大范围降雪恶劣天气3次,实施警车带道13次,应急疏导、分流车辆4618辆次,开展便民服务1694人次,救助人民群众476人次。二是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全省春运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方案》和《2016年全省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常态化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流动查处与设卡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启动235处交警执法站、392处临时执勤点,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期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5万件,其中超速行驶5027件、超员载客65件、酒后驾驶80件、无证驾驶35件、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981件、高速公路违法停车22件。三是加强路面管控工作。各地交警部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提高路面勤务标准,科学配置值班警力,延长路面有警时间,增加巡逻频次密度,最大限度地将警力、装备、车辆摆上路面,努力消除道路管控盲区。针对初一、初二出城高峰和初五、初六返城高峰客流明显增加的现状,在重点时段、重点道路通过远程控制、远端分流、多点分流等措施,均衡路网交通流量,防止产生交通拥堵。同时全面加强了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重点部位的疏导管控,在服务区设立指挥疏导岗位,防止因进入服务区车辆排队挤占行车道。四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全省交警部门加强同新闻、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联系,通过领导走进直播间、解答群众提问、发布微博短信等方式,以"拒绝酒驾"、"安全出行"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春节期间,交警部门共协调媒体发布信息40.9万条。节日期间,全省发生适用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3起,死亡8人、受伤22人、直接经济损失1.9万元,比去年春节期间减少33起、14人、56人和23.1万元,同比下降71.7%、63.7%、71.8%和92.4%,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五是积极开展应对恶劣天气的交通管理。针对节日期间全省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公安机关及时预警,加大路面管控和宣传疏导工作,确保全省交通的畅通安全。

 

  五、全面强化值班备勤工作,加大督导检查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各地严格按照省厅春节勤务模式要求,合理安排警力,全面落实领导值班责任制,值班领导和民警24小时在岗。节日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平均每日安排备勤警力1.2万余人,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工作。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层层组成督导组深入到基层公安机关,对贯彻公安部会议要求、落实春节安保措施、值班备勤、内部管理及民警遵守"五条禁令"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省厅警务指挥部每日对各市、县和省级警务工作站进行视频点名,及时掌握各地值班及社会治安情况,除夕当天,2次通过公安视频系统对各地节日安保工作进行指挥调度。三是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各地加强了公安机关内部安全执守和防范工作,重点加大了对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了内部场所的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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