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局加强2017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26.01.2017  23:02

2017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欢度春节氛围,近日,沈阳市局就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向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提出三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教育管理。春节期间是纠正“四风”的重要节点,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把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早部署、早提醒,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做到崇廉尚俭,文明过节。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不越规、不逾纪。执行以下纪律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团拜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违规列支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强化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以及窗口单位违规收费、收红包等问题。畅通举报渠道,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信访排查和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局机关纪委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对违反上述“严禁”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