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确定2016年深化林业改革六项重点工作

16.12.2015  10:28
        2016年,宁夏林业厅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改革工作。
  一是着力打造“两优”环境。待自治区向社会公布“两个清单”后,继续推进和深化职权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同时,积极配合政府法制办、监察厅、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依据权力清单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服务理念,以实际行动服务全区“两优”环境建设。
  二是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在做好试点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指导各县(区)搞好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科学界定所有国有林场职责属性,基本化解国有林场公益性债务,理顺管理体制,实现政事、事企分开;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落实政府领导和林场场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离任审计制等;对尚未确权的国有林场林地、森林资源进行确权颁证。
      三是进一步推进林下经济全面快速发展。争取自治区财政建立林下经济专项基金,探索将生态公益林补助、特色经济林扶持、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与发展林下经济有机结合,引导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下经济和特色林产业,培育壮大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研究制定家庭林场登记办法,开展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
      四是引导集体林权有序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在稳定和完善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关系的同时,积极探索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促进林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扶持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
      五是扩大非基本农田林木确权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非基本农田葡萄确权工作;同时对全区种植在非基本农田上的枸杞、红枣、苹果等特色经济林及种苗,探索开展确权颁证试点。
      六是探索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根据国家林业局的部署,2016年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改革在甘肃、宁夏等地开展。湿地产权确权的主要任务内容是,建立湿地确权登记系统,对全区湿地进行测量测绘,准确掌握全区湿地的权属现状;明确湿地确权的法律依据及程序,对重要湿地进行确权登记,明确湿地管护主体;健全完善湿地保护和休养生息制度,完善湿地保护资金使用机制。(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