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质监局发布《沈阳市2015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12.10.2015  16:42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意见》(辽政发〔2014〕3号)文件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2〕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质监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现提出2015年第三季度沈阳市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一、产品质量概况

(一)产品质量基本情况

1、监督抽查总体情况。2015年第三季度,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提高沈阳工业制造业产品质量提升、强农惠农、节能减排等政策措施要求开展了电线电缆、塑料编织袋、橡胶密封制品、化学试剂、危化品涂料、建筑门窗、消防产品、商用燃气灶、输送带、危险化学品(氯碱、有机产品I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三季度,完成了电线电缆监督抽查30批次,合格率为100%;完成配装眼镜产品监督抽查141批次,合格率为87.2%;完成塑料管材产品监督抽查20批次,合格率为90%;完成陶瓷砖产品监督抽查50批次,合格率为98%;完成塑料编织袋产品监督抽查43批次,合格率为90.7%;完成采暖散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8批次,合格率为100%。

完成医用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等相关领域计量器具监督抽查1756批次。其中数字电子秤抽查495批次,全部合格;医用计量器具抽查126批次,不合格1件,合格率99.2%;各医院血压计抽查550批次,不合格12件,合格率97.8%;加油机抽查310批次,全部合格;定量包装商品125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96.5%;电子天平66批次,不合格11件,合格率84.8%;眼镜组抽查75批次,全部合格;重点耗能企业计量器具抽查9批次,全部合格。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654户,许可证书684张。其中,国家局发证29类,企业204户,许可证书214张;省局发证14类,企业454户,许可证书461张。国家局发证中获证企业最多的为防爆电气产品,省局发证中获证企业最多的为人造板产品。

(二)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电梯40741台,起重机械14215台,大型游乐设施258台,客运索道10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8901辆、锅炉5781台、压力容器16072台、压力管道18220.35千米,气瓶充装站153家,其中,液化石油气充装站126家、工业气体充装站27家;民用气瓶80万只、工业气瓶30万只。

据不完全统计,前三季度市、区县(市)两级共出动执法监察人员5805人次,检查机电特种设备企业2632家,检查机电特种设备6253台,排查治理机电特种设备安全隐患742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81份,依法查封停用设备64台;受理机电特种设备告知531份;受理办结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826台;受理特种设备生产行政许可16家、办结6家;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35期,考核发证2036人;完成电梯监督检验1986台、定期检验6938台,完成起重机械监督检验397台、定期检验2693台,完成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督检验362台、定期检验1206台。9月5日,皇姑区发生1起载货电梯一般责任事故,死亡1人。市质监局组织对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督查29次,督查企业63家、专业市场4个,抽查设备163台,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从整体情况来看,全市特种设备总量呈上升趋势,增幅较大的设备主要是电梯和车用气瓶,锅炉呈逐年下降趋势。随着“蓝天工程”的不断推进,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车用气瓶和燃气锅炉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车用气瓶数量。

(三)打假情况

1、行政处罚的基本情况。按照国家局、省局以及市“双打办”要求,组织开展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净水器产品执法打假“质检利剑”行动、“2015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等多方面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39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910人次,查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241件。其中立案51起,现场处罚190起,结案215起,向市食药局移送案件1起,截止目前收缴罚没款101.4951万元。

2、立案案件构成。截止目前,查办的51起立案案件包括:25起特种设备案件,17起质量案件,5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案件,2起认证案件,1起计量案件,1起食品相关产品案件。

(四)质量咨询投诉情况

1、业务总体情况。截止2015年9月25日,我局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共受理业务3051件。其中,12365热线受理2767件,占90.69%;96123受理53件,占1.74%;民心网17件,占0.56%;市质监局官方网站受理214件,占7.01%。质量申诉和业务咨询办结率都达到100%。

2、业务受理内容。(1)打假举报。截止9月25日,共受理举报案件86件,主要集中在特种设备、质量、认证、计量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受理特种设备方面的打假举报51件,占打假举报案件总数的59.3%,其中43件反映的主要是电梯问题,约占特种设备举报案件总数的84.3%;受理质量方面的打假举报17件,占打假举报案件的19.77%;受理强制性认证方面打假举报2件,占打假举报案件的2.32%;受理工业生产许可证方面的打假举报9件,占打假举报案件的10.47%;受理计量、标准方面的打假举报7件,占打假举报总数的8.14%。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加油站、计量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和商品条码。(2)质量申诉。共受理质量申诉22件,基本集中在汽车方面。共受理汽车质量申诉案件22件,依据汽车“三包”规定调解成功22件。在所有汽车类投诉案件中,与产品整体(整车)质量相关的问题。大多数的投诉者诉求进行车辆维修和部件更换,因为车辆本身的产品质量引起的间接损失而向4S店和厂家提出索赔要求的投诉行为较少。(3)业务咨询。共接到各类业务咨询2767件,留言业务454件。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代码证咨询、3C认证、相关产品检测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检测一直是咨询类的热点,占业务咨询量的60%左右。消费者在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检测,并咨询代码证网上年审相关事宜比较多。(4)受理违法举报5件,占业务总数的0.24%。

(五)质量基础情况

1、质量认证。

管理体系及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证书总计6562张。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503张,服务认证8张,自愿工业产品认证证书0张。

认证证书状态统计表

名称

证书状态数量

所有

有效

暂停

撤销

注销

强制性产品认证

6094

3349

122

879

174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503

 

 

 

 

服务认证

8

 

 

 

 

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0

 

 

 

 

检车线

16家

实验室

175家

截至2015年9月22日,我市有效CCC证书累计3349张,暂停认证证书122张,撤销认证证书879张,注销认证证书1744张。其中低压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有效CCC证书较多。具体CCC证书分布见下表。

 

产品名称

证书状态数量

所有

有效

暂停

撤销

注销

1.电线电缆产品

356

211

18

102

25

2.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24

2

0

3

  19

3.低压电器

1917

1340

85

314

178

4.小功率电动机

27

10

0

11

6

5.电动工具

0

0

0

0

0

6.电焊机

27

7

0

18

2

7.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576

295

3

61

217

8.音视频设备

382

92

1

48

241

9.信息技术设备

122

52

0

30

40

10.照明电器

42

25

2

12

3

11.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

1386

615

4

136

631

12.机动车辆轮胎

44

35

1

0

8

13.安全玻璃

266

187

2

48

29

14.农机产品

0

0

0

0

0

15.电信终端设备

132

31

2

67

32

16.消防产品

712

405

3

17

287

17.安全防范产品

0

0

0

0

0

18.无线局域网产品

0

0

0

0

0

19.装饰装修产品

80

41

1

12

26

20.儿童用品

1

1

0

0

0

合计

6094

3349

122

879

1744

2、标准化工作。

(1)标准制修订情况。完成2015年沈阳市农业标准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下达2015年沈阳市农业标准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共12项;联合发布海绵城市、地下空间连通、绿色城市评价等沈阳市地方规范4项;完成24项辽宁省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其中16项继续有效、1项修订、7项废止;开展对297项沈阳市农业标准规范的清理工作。

(2)标准备案及其他工作情况。截至2015年9月20日,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690项;9月24日在沈阳召开国家机器人标准化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成立大会,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曲道奎担任总体组组长;进行全市旅游企业标准化工程验收工作。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累计验收65家旅游企业。

3、计量工作基本情况。

(1)监督检查。对我市大型超市的电子标签秤、电子天平,开展监督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中秋节前夕,对我市生产和超市经销的月饼产品的定量包装净含量组织了现场监督抽查,均合格。对我市5家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的许可条件运行情况组织了监督检查,企业获证后的许可条件等情况均能满足许可条件要求。

(2)许可管理。受理22家计量器具制造企业计量制造许可取证及换证复审申请,对其中的13家企业组织了现场审核。受理企业最高计量标准换证申请9家,对其中5家组织了现场审核。受理13家企业的型式试验申请,办结7家。

(3)器具检定。前三季度,沈阳计量测试院等8家检定机构合计检查各类计量器具576662台件(含民用“四表”356963台),合格率99.9%。

二、产品质量问题与分析

(一)部分工业许可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对检测设备的投入上,部分企业无质量检测设备或检测设备不全,企业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及产品出厂无法检验;二是对技术人才的投入不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少、素质不高、比例失调,不能按照标准规定满足检验要求。三是部分企业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时质量管理水平。少数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制度未严格执行,采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单一;部分企业存在管理文件不全、丢失、缺损现象,企业员工不按照操作规程经行生产,造成产品质量控制难以把关;少数企业虽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实际却不能能按要求进行生产管理,管理水平停留在较低的层次。四是部分企业在获证后,不能严格执行产品检验制度,出厂产品未做到批批检验;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未按标准要求填写,前后矛盾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生产许可证企业证后监管力量不足。 我市工业企业在各县、区内均有分布,由于城市整体规划改造进程较快,搬迁企业数量较多,企业信息经常变化,给日常监管带来困难;由于小企业竞争能力差,比较容易出现停产和企业注销现象,全市许可证企业数量不稳定,导致监管工作难度增加。

(三)特种设备企业责任和义务履行不到位。 一是表现在部分企业不主动履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检验等安全义务,忽视设备的安全状况,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落实人员职责,未建立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部分企业特种设备运行时间过长,没有投入必要的资金及时更换设备,使设备长时间超负荷带病运行,给设备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其中电梯问题尤为突出。

(四)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时有发生。 从2015年三季度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特点可以看出,主要集中在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消费品及以钢材、防水卷材、地板为代表的建材产品等与百姓日常生活、生产息息相关行业。且有地域广泛,常有发生、屡禁不止等特点,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不法企业受到受利益的驱动。

(五)电梯和汽车三包问题仍然备受关注。 一是电梯的使用安全依然是市民们关注的热点。从截至目前的情况看,共受理涉及电梯的举报43件,占总的举报投诉案件的50%,占特种设备举报案件的84.3%。主要问题集中在电梯未经年检上,其中包括电梯无使用登记手续、没有及时加贴检验合格证以及由于电梯维护不及时,发生过故障造成困人、噪声大等情况。从统计数据上看,举报数量的多少与地区内的高层住宅数量相关度很高。在处理电梯举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小区电梯运行支持经费筹集困难,还有一些弃管小区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造成的维护保养不到位,都是导致电梯举报频发的诱因。二是汽车咨询及投诉量不断增加。热点主要集中在:一是车辆多次维修仍有问题;二是汽车退换问题;三是汽车主要部件维修问题。此外,要求送检的咨询也明显增加。但是由于对4S店没有强制力,导致汽车投诉的调解难度极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监管抽查力度并公开抽查结果。 以年度审查、分类监管、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抽样检验为抓手,对企业进行巡查检查,全面认真地查明企业现状,建立健全质量档案,做好监督抽查、抽样送检等工作。同时围绕百姓关注的热点产品等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在我局官方网站及其他媒体上进行发布,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严重质量违规问题和后处理整改后仍不合格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引导大众健康消费。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要求生产企业向我局提交《产品质量承诺书》并明确承诺:一是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法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二是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并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企业的执法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做好各类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的落实工作。

(三)严格查处违法质量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标识标注等一般不合格的质量问题进行责令整改;二是对实物质量不合格、涉及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罚,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三是对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重查处;四是对发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淘汰目录的生产企业仍在继续生产的,坚决予以取缔、吊销证照;五是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创新执法工作体系。 建立执法打假层级化、扁平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各区、县(市)局执法打假工作组织考核,将专项打假、区域整治、信息公开等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强督查督办,进一步完善案件会商、挂牌督办、暗访、约谈、稽查建议书等制度,有效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同时充分发挥质监部门以技术执法,凭数据说话的优势,强化技术手段在执法打假中的应用,将标准技术规范、检测技术手段,技术装备应用到行政执法各个环节,逐步完善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方式方法,推动执法方式转变,提高执法打假效能。

(五)加强案件和投诉办理工作。 一是加强对突出问题的处理工作。针对本地区的不同特点有的放矢,加大力量解决问题。加强电梯投诉多发小区的监管,协调所在地政府逐步完成对弃管小区电梯问题的根治。二是提高案件办理时效性。尽管绝大多数的案件能及时办理完结,但仍有个别案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办理完结。加大对案件的督办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

(六)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一方面邀请专家为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授课,让企业能了解到行业发展的动态、学习到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掌握产品质量检验的操作规程。指导企业进行自我评价诊断,增强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帮助企业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系统提升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重点是针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开展培训,使他们熟悉掌握相关义务和责任。通过加强舆论宣传,提高举报投诉效率,扩大质监工作影响。

(七)加快12365建设。 在现有举报投诉的基础上,开拓信息来源,力争涵盖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网络形式。利用便捷的网络通讯方式,充分满足人民群众举报、投诉、咨询等多方位需求。努力营造有利于执法打假工作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