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项目扎实推进

14.07.2017  21:42

  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藏粮于地战略,2017年省农委安排资金750万元,在辽中区、新民市、本溪县、凤城市、凌海市、阜蒙县、辽阳县、喀左县、建平县和盘山县等10个县(市、区)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项目,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为推动项目规范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农委于近期组织各项目县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辽中、新民、本溪等6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督导组听取了项目县的有关情况汇报,审查了有关资料和资金账目,现场查看了项目区和监测点,并与乡镇及农民合作社代表开展了座谈交流。

  从自查和督导情况看,项目县认真贯彻落实省项目实施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项目县共采购、施用商品有机肥1.04万吨,推广粮食作物增施有机肥技术5.85万亩;建立核心示范区20个,建立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20个,采集土壤样品60个;举办培训班30期,发放宣传资料7000份,培训技术人员328人次,培训农民5450人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县在组织领导、实施方式、指导服务、项目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采取了有力举措,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自查和督导过程中也发现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个别县项目资金尚未到位,大部分项目县项目资金尚未支出;项目管理不规范,档案资料信息不全;部分项目县宣传培训不到位、监测点建设不规范等。

  针对上述问题,省农委要求项目县要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问题症结,从增强责任意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规范项目管理、加强监测点建设等方面入手认真加以整改,确保项目实施成效,为推动项目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