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半数以上河流达到优良水质

22.03.2017  01:10

  北国网讯 (记者 李冰)2020年,辽宁省内全国主要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率将达到78%,全省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也将达到51.16%,也就是说,到了2020年,辽宁省内将有半数以上的河流水质达到优良等级。

  3月21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及省水利厅特地就《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早在2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即印发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

  其中提到,今年4月底前,辽宁将完成省、市、县、乡四级总河长、副总河长人员确定工作, 6月底前,市、县两级《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制工作也将宣告完成。到了年底前,完成各级河长制工作主要管理平台搭建工作。2018年6月底前,河长制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到2020年,辽宁省内全国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将达到78%,全省河流水质优良,也就是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将达到51.16%。其中,辽河流域(包括辽河干及其支流)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23.81%以上;大浑太流域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43.33%以上;凌河流域(包括大、小凌河等)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4.29%以上;鸭绿江流域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此外,沿海诸河流域(包括大洋河、庄河、碧流河、大沙河、复州河、大清河、兴城河、六股河等)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将达到71.43%以上。地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达到96.2%以上,全省地下水质量不再下降,辽河、凌河保护区等主要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有效解决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等问题,河道生态环境明显趋好。

  到了2030年,辽宁省内全国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将达到95%,全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将达到60%以上,地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达到98%以上。基本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等问题,全省河湖生态系统显著改善,逐步恢复自然健康状态。